某某公司使用某知名明星的肖像照片的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呢?

发布时间: 2024年01月02日 浏览:70次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:“自然人享有肖像权,有权依法制作、使用、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。”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:“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”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: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,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:

(一)为个人学习、艺术欣赏、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,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;

(二)为实施新闻报道,不可避免地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;

(三)为依法履行职责,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;

(四)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,不可避免地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;

(五)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,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。